KK体育中国园林网5月12日消息:中国插花历史悠久,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萌芽阶段、初级阶段、普及兴旺发展阶段、繁荣昌盛阶段、鼎盛阶段、停滞阶段等6个阶段。改革开放后,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快速发展和繁荣阶段。近20年我国当代插花经历了复苏和发展、提高和繁荣两个时期。现简要回顾如下:
1.1990年,第一届全国插花艺术展于9月28日至10月7日在上海举行。这次展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作品最多、水平最高、参与面最广的一次插花艺术盛会。
2.1992年,第二届全国插花艺术展于11月18日至25日在广州举行。展览为期8天,参加代表有200余人,参观人数达2万多人次。
3.1994年,第三届全国插花艺术展于9月26日至10月6日在昆明举行。每两年举行一届的全国插花艺术展因种种原因,至此结束,以后未再延续。
4.1996年,由上海国际友好城市基金会和上海插花花艺协会主办的“花之韵”第一届上海国际插花艺术展,于4月16日至24日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此次展会是改革开放后国内举办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国际插花展。
5.1998年,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园林局和上海插花花艺协会主办的“花之韵”第二届上海国际插花艺术展,于10月16日至25日在上海植物园举行,吸引了3万余名观众参来参观。
6.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于5月1日至10月31日在昆明举办。展览汇集全国27个省、市和日本、法国、印度等国的插花作品近600件。展览为期18天,参加代表愈300人,参观人数达数十万人次。
1.2000年,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插花花艺协会主办的“花之韵”第三届上海国际插花艺术展,于9月30日至10月9日在上海浦东世纪公园举行。共有25个展团107人前来参加,其中包括12个国外展团。共展出插花花艺作品124件。参观人数高达20万人次。
2.2001年,首届中国国际插花花艺博览会于4月30日至5月5日在深圳举行。参展参赛的有12个国家210家单位,作品愈千件。展览为期6天,参加代表近300人,参观人数达4万人次。
3.2002年,首届中国插花花艺大赛于9月30日至10月5日在天津举行,来自国内的50多个优秀插花花艺代表队以及荷兰、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的插花花艺精英,共创作了千余件作品。展览为期6天,参加代表近400人,参观人数近10万人次。
5.2005年,由中国花卉协会、沈阳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各地花卉协会协办的“首届中国杯插花花艺大赛”,于6月10日至13日在沈阳市东北花卉大世界举行。此次大赛除了要引导、促进我国插花花艺事业发展外,还担负着为日后亚洲杯插花花艺大赛选拔选手的任务。
6.2006年6月7日至10日,由亚洲花店业协会、中国花卉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亚洲杯插花花艺大赛,在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览馆举办。本届大赛共有来自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中国地区的13名选手参加。亚洲杯插花花艺大赛,是目前亚洲水平最高、影响最广和最具权威性的一项重要花艺盛会。大赛期间,组委会对浙江省的秦雷,上海的谢明、王路昌、蔡俊清、丁稳林、梁胜芳,北京的谢晓荣、王绥枝、张莲芳等9位国内插花界佼佼者颁发了中国插花花艺大师荣誉证书。
7.2008年,两年一度的“花之韵”第七届上海国际插花艺术展于5月1日至11日在上海复兴公园缤纷展出。KK体育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境外团体和国内的北京、上海、浙江等43个团体共计200余名插花选手,在3500平方米的展厅创作了500余件插花花艺作品。
本网站发布与转载的所有资料均为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使用目的,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本网站内的资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等声明版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经过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字样。违者本网站将依法对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网站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出于传递更多之信息而转载,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我们协调给予处理(或删除);如不同意本网之转载,请及时告知本网撤除;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标明原稿件来源,不得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园林网”,如因此原因涉及版权法律追责,KK体育自行负责,本网站概不负责。
③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通过本网站包含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KK体育应及时向本网站进行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说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并核实后,将会立即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④ 凡向本网站投稿的作者,投稿人务必保证稿件的原创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因抄袭、作假等行为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本人负责。